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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公积金贷款政策 苏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最新政策

时间:2022-10-16 05:02:13 作者:房产贷款网 点击:

苏州 公积金贷款政策 苏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最新政策

【导读】:2021年5月13日苏州 公积金贷款政策,印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年5月13日,印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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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为苏州贷款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

政策原文如下: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指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省市缴纳和存缴住房公积金,符合法定条件的职工。苏州购房条件。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证明,并向(以下简称“中心”)提出申请。

二、申请条件

1、参与计算可贷金额的借款申请人和联名借款申请人,应在申请日前6个月(含)以上连续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苏州社保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时资金账户处于正常支付状态。

2、贷款申请人和联名贷款申请人在存款城市和我市均无或仅有一项记录且已还清。

3、符合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1、缴费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见附件)。

2、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提供的各种材料。

4.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

贷款金额、期限、首付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一方在我市(苏州工业园区除外)缴纳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或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异地申请贷款时,贷款金额将合并计算。

五、申请程序

1.贷款咨询。贷款申请人应到本市业务受理点或通过12329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苏州公积金APP查询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2. 颁发证书。借款人应向缴费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

3. 接受验证。中心分支机构异地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需要核实的,应当核实借款人在贷款所在地的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查询等方式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

4. 批准贷款。按照全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程序。

5. 回执。公积金贷款异地办理后,中心分支机构将借款人存款证明的回执回馈至存款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执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连续逾期三个月的苏州汽车抵押贷款苏州汽车抵押贷款,中心可以要求存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催收等工作。

七、其他规定

(一)我市开具存款证明的申请程序

在我市(苏州工业园区除外)已缴存住房公积金、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苏州 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购买其他地方的自住住房。各分支机构申请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流程如下:

1. 提交您的申请。员工凭本人身份证向中心各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2. 颁发证书。根据员工的申请,中心各分支机构经办人员审核员工的付款和贷款情况,向员工出具付款和存款证明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3. 回执。员工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后,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费凭证回执回我市出具缴费凭证的中心支行.

(二)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笔数认定

我市在异地发放和凭我市提供的存款证明在异地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除未批准贷款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外,均计入公积金数我市资金贷款。

(三)职工或单位通过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等欺骗手段,协助职工非法获取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失信行为进行处罚。

八、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6月11日起施行。本细则未尽事宜苏州 公积金贷款政策,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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