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公积金贷款 关于2019年张家港市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办理的公告
01.贷款贴现对象
贷款贴息的对象(以下简称借款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符合《张家港市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4] 10号)(由房管中心购买)以经济适用房中低收入人群名单为准);
(二)借款人购买的自住住房为张家港市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保障房;
(三)本套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期间,借款人连续逾期不超过3期,累计逾期不超过6期。
02. 贷款贴息期
(1)2019年1月1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自2019年1月起,每月贷款利息贴息至2019年12月(借款人还清贷款后的当月除外);
(2)2019年1月以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从借款人还款月份开始计算张家港公积金贷款,贷款利息贴息至2019年12月。
(3) 贴息期为发放公积金贷款之日起三年内,最长贴息期为36个月。上一年度开始享受贴息张家港公积金贷款,且持续享受贴息不超过36个月的。
(4)根据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优惠期满36个月的,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03.贷款优惠金额
(一)借款人在申请日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苏州房产抵押贷款,贴现率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50%;
(二)借款人在申请日前未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贴现率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40%;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折扣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但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年贷款利息不足500元的,按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
04. 申请所需材料
贷款贴息业务由借款人自愿申请、受理、审核、放款,由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贴息申请由借款人自行办理。特殊情况不能前来办理的苏州个人贷款,可以委托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代为办理。借款人申请贷款贴息时张家港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或代理人当场签字的《苏州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贴息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借款人身份证;
(三)代理人为代理人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有效的银行借记卡(原则上为贴息还款银行卡),账户名必须与借款人相同;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05. 申请期限及资金分配
贷款贴息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25日。受理截止日期后1个月内苏州车子抵押贷款,审核确认的贷款贴息资金将一次性划拨至借款人指定的有效银行卡。
06. 申请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25日截止申请前,借款人可于工作日到服务大厅申请。为方便员工,6月13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在公积金服务大厅举办专项贷款贴息服务会。希望互相告白。
贷款贴息业务咨询热线:12329。
宣布。
2020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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